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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4日,吴平芳、江伟、朱志敏、汪丽参加由市司法局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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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12/05
2009年12月4日上午,吴平芳、江伟、朱志敏、汪丽代表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参加了在城南胜利北路,由市司法局组织的“12、4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在今天上午的法制宣传活动中,我所律师以热情的服务、专业解答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深受群众好评。 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从成立以来,在刘光明主任律师的带领下,一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定期组织本所律师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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