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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7日,刘光明律师获2008-2010年新余市“春蕾计划”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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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8/27
2010年8月27日,刘光明律师获2008-2010年新余市“春蕾计划”爱心使者荣誉称号。 8月27日,新余市实施“春蕾计划”15周年总结表彰暨“春蕾计划10元捐”捐助大会隆重举行,会议对我市“春蕾计划”实施15年进行了总结,表彰了一批“春蕾计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爱心使者,并为100名“春蕾女童”举行了助学捐赠仪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丛文景作书面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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