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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2日,刘光明律师获民革江西省委会授予的“2010年度民革全省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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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03/22
2011年3月22日,民革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南昌召开。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到会祝贺并讲话,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江西省委会主委陈清华作工作报告。中共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黄小华,民革省委会对口联系单位省外办、省商务厅的领导专程到会祝贺。 会议期间,表彰了2010年度民革全省市级组织先进单位、2010年度民革全省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民革全省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刘光明律师获“2010年度民革全省基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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