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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4日至5日,刘光明律师参加尚权刑事辩护交流活动。
2009/07/06
2009年6月17日上午,朱志敏、艾丹律师参加 “一江清水、法治护卫”主题普法教育活动。
2009/06/17
2009年6月16日上午,刘光明律师参加新余市城市煤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2009/06/16
2009年5月20日, 刘光明、江爱民、刘国华、李华耕、叶栋梁、黄馥等成为新余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成员。
2009/05/20
2009年5月8日,刘光明律师出席新余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发言。
2009/05/08
2009年5月8日,李华耕律师被聘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聘期二年。
2009/05/08
2009年5月6日,朱小云、李华耕、葛辉、刘国华律师出席庆祝新余民盟组织成立六十周年大会。
2009/05/06
2009年4月27日下午,李华耕律师应邀参加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新余率先崛起”调研座谈会并发言。
2009/04/27
2009年4月9日,刘光明、吴平芳律师担任信访部门法律顾问,系新余市信访接待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2009/04/09
2009年4月1日上午,刘光明律师出席新余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第三次会议。
2009/04/01
2009年3月31日晚,刘光明律师参加新余市消协、新余日报社联合开展的“挑战消费领域潜规则”座谈会,从法律角度对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发表意见。
2009/03/31
2009年3月26日,纪念建所八周年,本所捐建“弘道律师林”。
2009/03/26
2009年3月17日,刘光明律师出席政协新余市七届十次常委会议。
2009/03/17
2009年3月14日,刘光明律师获民革市委会表彰。
2009/03/14
2009年3月7日至8日,本所组织律师、助理、行政人员赴井冈山参观学习。
2009/03/08
2009年3月5日,周梅生律师、艾丹助理参加 “三八维权周女性就业政策法律宣传”活动。
2009/03/05
2009年2月26日,刘光明律师出席新余市消费者协会“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座谈会,被聘为消费维权志愿者。
2009/02/26
2009年2月3日至6日,刘光明、李华耕、葛辉律师出席政协新余市七届四次会议,共提交提案7件。
2009/02/06
2009年2月6日,刘光明律师获政协新余市七届委员会授予的2008年度“四个一”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委员荣誉称号。
2009/02/06
2009年1月21日,刘光明律师出席政协新余市七届九次常委会议。
2009/01/21
2009年1月20日,江西省批准成立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
2009/01/20
2009年1月16日下午,刘光明律师出席在悦华商务宾馆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2009/01/16
2009年1月8日上午,刘光明律师出席在市会展中心多功能厅召开的全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2009/01/08
2008年12月29日,江西省司法厅授予刘光明律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08/12/29
2008年12月9至12日,刘光明、江爱民律师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举办的第二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研习班学习,获环境维权志愿律师证书。
2008/12/12
2008年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举办的第二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研习班结业典礼上,授予本所“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证书。
2008/12/12
2008年12月1日,江西省司法厅批准了本所的变更事项。本所合伙人为刘光明、江爱民、朱小云、严端生、刘国华。刘光明为主任,系本所法定代表人。
2008/12/01
2008年11月4日上午,刘光明律师出席政协新余市七届八次常委会议。
2008/11/04
2008年10月25日,刘光明律师代表本所参加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的中国长江律师联网第12次年会。
2008/10/25
2008年9月26日,刘国华、江伟律师参加市检察官协会、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第二届诉辩对抗赛。
200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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